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也不利于中国的安全,是与公司对国际社会利益负责任的价值观完全背离的。
作为国家授权的从事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卫星产品进出口的唯一商务机构,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致力于推动空间技术的和平应用。按照中国实行的军品贸易专营制度和公司自身确立的经营宗旨,公司无权也绝不从事导弹及相关物项的进出口。公司拥护并且无条件地全面遵守中国政府的防扩散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对出口物项采取全面审查控制原则,公司明确将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的目标置于商业利益之上。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